2008年1月24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五版:国税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税情播报

  西湖
  贯彻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
  杭州市西湖区国税局及时开展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一是在办税厅开辟宣传专栏,集中宣传新法内容;二是向机关和社会团体广泛开展新法宣传,争取当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二是组织税务干部全面系统地学习新法,要求相关科室搞好涉及新法实施的咨询工作;三是围绕新旧税法差异,着手组织企业财会人员学习培训,要求税务管理人员认真做好上门辅导工作。
  (舒林)

  景宁
  五项措施学习贯彻新企业所得税法
  一是强化领导。及时成立贯彻实施新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新法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事宜,从组织领导上保证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大宣传。对纳税人开展专题培训,同时通过国税网站、新闻媒体积极向纳税人、投资人开展宣传,帮助纳税人准确解读新税法;三是做好新老税法的衔接工作。做好新老税法政策的过渡工作,确保征管信息准确、延续和衔接;四是做好内部培训工作。做到以培训保应用、以应用促培训,使税务干部尽快了解熟悉新法;五是加强沟通。一方面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实施新法后对当地经济发展、产业走向、地方财力带来的变化和影响;另一方面主动征询新法实施后地方政府、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帮助和解决新税法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        
  (吴家田)

  永嘉
  启动新税法绿色工程
  日前,永嘉县国税局全面启动新企业所得税法绿色工程。一是开展绿色培训。组织税务干部深刻领会税法内容;聘请专家讲解,召集企业财务人员参加学习,增加知识量。二是团结绿色力量。联合地税部门,坚持“走出去、入实地”原则,大力推出政策宣讲会;优化利用传媒力量在电台、报纸上开展政策解读报道;制作有关优惠政策的过渡性安排、税前扣除标准变化等关注点的知识小册子。三是开启绿色门诊。反馈纳税服务热线咨询问题,组织业务部门讨论、回复;定时派遣业务骨干到征税一线,为纳税人答疑解惑。四是开启绿色通道。在办税大厅新增一条企业所得税专用咨询办理通道,对企业预缴税款、开停业登记、发票认领等实施全程服务;在县局相关部门确定专人负责新税法宣传落实工作。              
  (徐蓓蓓 陈婧)

  德清
  联合举办新企业所得税法辅导讲座
  日前,德清县国税局、地税局联合举办“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辅导讲座”,浙江财经学院财税专家应邀作了专题辅导,全县纳税大户财务主管、中介机构办事人员及国地税全体人员参加了为期一天的辅导培训。         
  (唐海燕)

  常山
  “五方联动”促进残疾人就业
  近日,常山县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局、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个部门建立联合办公机制,到全县各个民政福利企业现场办公,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从2007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性质、残疾人数量和比例、最低工资、企业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的“四金”做出了明确规定。在联合办公现场,常山县五部门相互配合,残联主要负责对残疾人身份进行确认,民政部门负责对企业性质进行认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核查劳动合同签订和“四金”缴纳情况,国税、地税部门负责税收政策宣传,并指导相关企业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郑松土)
 
  绍兴县
  税收收入首超42亿元大关
  2007年,绍兴县国税局税收收入突破42亿元大关,历史性地达到42.16亿元,同比增长30%。全年共办理各类退税达30.67亿元。   
   (张国其 鲁红英)

  温州
  五项措施服务“走出去”企业
  针对温州企业纷纷走出国门,寻求发展空间,温州市国税局积极采取措施服务“走出去”企业:一是建立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渠道。通过在网站上设立境外投资税收咨询专栏和信箱,印制各类宣传手册,召开境外投资企业负责人座谈会,举办业务培训、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境外投资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二是加强与各管理部门间的协作。建立部门间沟通协作的长效机制,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定期交换信息。三是积极开辟境外投资企业税收服务“绿色通道”,对境外投资企业较多的县(市、区),在办税大厅设立专门的涉税咨询窗口,由专人负责解答境外投资涉税问题。四是建立重点企业定期走访制度,了解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及其在境外投资过程中涉及的税收问题,帮助企业解决国际税务纠纷。五是收集我国企业境外投资主要国家的税收法律以及我国与其签订的税收协定,逐步建立健全境外投资涉税信息数据库,为企业提供及时、准确的税收法规信息。
  (吴建创 张申 徐郑克)